签了劳动合同不去违约吗
遂昌律师
2025-04-12
结论: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去是否违约要分情况,未入职一般不违约,但有服务期约定时可能违约;已入职按规定程序离职不违约,否则造成损失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履行从实际用工起算,所以仅签合同未入职,劳动关系未真正建立,通常不构成违约。然而,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则可能违约,需支付违约金。若已入职,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按规定程序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是合法行为,不算违约;若不按程序离职且给单位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大家在劳动合同方面还有疑问,或是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去是否违约要分情况。未入职一般不算违约,因为劳动合同履行从实际用工起,未实际用工劳动关系未建立。但签合同时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构成违约,要付违约金。
已入职情况,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违约。未按程序离职且给单位造成损失,需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未入职时若单位有专项培训,签订合同要谨慎,避免违约风险。
2.已入职要离职,严格按规定程序提前通知单位,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3.单位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培训及服务期、离职程序等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签了劳动合同未入职,一般不构成违约。因为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起建立,未实际工作,劳动关系未真正形成。但要是单位在签合同期间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就可能违约,要按约定付违约金。
(2)已入职且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合法,不算违约;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同样不违约。然而,若未按规定程序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签劳动合同时要留意单位的培训及服务期约定。离职时务必按法定程序进行,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担责,具体案情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未入职情况
若仅签合同未入职,一般不违约,因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起建立。但要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不去则可能违约,要付违约金。
(二)已入职情况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都不违约。若不按此程序离职致单位受损,要担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同时,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签合同未入职:一般不算违约,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起算。但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可能违约,要付违约金。
2.已入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约,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约,都不算违约。未按程序离职致单位受损,要担责。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去是否违约要分情况,未入职一般不违约,但有服务期约定时可能违约;已入职按规定程序离职不违约,否则造成损失需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履行从实际用工起算,所以仅签合同未入职,劳动关系未真正建立,通常不构成违约。然而,若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则可能违约,需支付违约金。若已入职,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按规定程序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是合法行为,不算违约;若不按程序离职且给单位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大家在劳动合同方面还有疑问,或是遇到相关纠纷,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和帮助。✫✫✫✫✫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签了劳动合同后不去是否违约要分情况。未入职一般不算违约,因为劳动合同履行从实际用工起,未实际用工劳动关系未建立。但签合同时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构成违约,要付违约金。
已入职情况,试用期提前三日、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不违约。未按程序离职且给单位造成损失,需担责。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未入职时若单位有专项培训,签订合同要谨慎,避免违约风险。
2.已入职要离职,严格按规定程序提前通知单位,避免不必要的赔偿。
3.单位要明确告知劳动者培训及服务期、离职程序等相关规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签了劳动合同未入职,一般不构成违约。因为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起建立,未实际工作,劳动关系未真正形成。但要是单位在签合同期间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且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就可能违约,要按约定付违约金。
(2)已入职且处于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合法,不算违约;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同样不违约。然而,若未按规定程序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
签劳动合同时要留意单位的培训及服务期约定。离职时务必按法定程序进行,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而担责,具体案情不同,可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未入职情况
若仅签合同未入职,一般不违约,因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起建立。但要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不去则可能违约,要付违约金。
(二)已入职情况
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都不违约。若不按此程序离职致单位受损,要担责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同时,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签合同未入职:一般不算违约,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起算。但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并约定服务期,劳动者不去可能违约,要付违约金。
2.已入职: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解约,转正后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解约,都不算违约。未按程序离职致单位受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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